孙振田
图书馆研究与工作. 2017, (3): 90-96.
就字面而言,《汉书·艺文志·序》“每一书已,向辄条其篇目,撮其指意,录而奏之”是指刘向为所整理的每一部书都撰写了“书录”,然而实际上刘向并没有为每一部书都撰写“书录”,所谓“每一书已……录而奏之”只是一种概略的说法。《汉志》六略中《六艺》及《诸子》类的书籍绝大多数都撰有“书录”;《诗赋略》的书籍只有小部分撰写了“书录”;《兵书略》的书籍则绝大多数都撰写了“书录”,而且主要为杨仆所撰写完成;《数术略》与《方技略》也只有少部分书籍撰写了“书录”。对于那些没有撰写“书录”的书籍,刘向则对其书名进行记载,其中有些并记载了篇名,有些则没有记载篇名,且均没有上奏给皇帝以供阅览。